四川日報 2022年08月01日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方案》圍繞著力提升統計督察效能、持續加大統計執法力度、抓好重點領域統計監測評價、強化高質量發展統計監督、推動各類監督協同配合5個方面,提出了統籌開展省級統計督察、全面抓好統計督察整改等19項具體任務。
《實施方案》明確,要統籌開展省級統計督察,每年選取2至3個市(州)、部分縣(市、區)和省直部門開展常規統計督察;要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持續開展統計造假不收手不收斂問題專項糾治工作;要加強重大發展戰略實施情況監測、重大風險挑戰應對成效評價、人民群眾反映突出問題調查、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情況統計監督;要健全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機制,按年度定期開展綜合績效評價,加強評價成果運用;要加強統計監督與巡視巡察監督、紀檢監察監督、組織監督、審計監督、部門監督等各類監督協同配合。
《實施方案》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深化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提高監督能力、強化跟蹤問效,持續推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統計工作決策部署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