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困難人員培訓期間給生活補貼
●對有職業培訓需求的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指導其報名參加培訓
●各地人社部門將建立并公布培訓機構名錄清單,引導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自主選擇
本網訊(劉春華)7月26日,省人社廳對外公布,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廳等8部門相關要求,從今年起至2020年,我省實施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特別職業培訓計劃。結合地方政府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總體安排,組織化解過剩產能中企業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參加培訓,力爭使有培訓愿望和需求的企業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都能接受一次相應的政府補貼性職業培訓,幫助其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順利實現再就業和穩定轉崗。
省人社廳相關人士表示,對有職業培訓需求的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將按照就近就地、本人自愿的原則,指導其根據個人意向、文化程度、技能水平、身體狀況等報名參加培訓。對報名培訓人數少、不具備培訓開班人數條件的,協調培訓機構采取合并組班、插班、跟班等形式開展培訓。
針對不同的人員群體,培訓的內容有所不同。對失業人員,各地人社部門根據本地實際和人員特點,圍繞當地新拓展的產業領域、符合產業調整政策的行業和需要發展的職業(工種),重點開展高新產業、先進制造業、生產服務業以及旅游休閑、健康養老、家庭服務等生活服務類就業技能培訓項目。對轉移到新崗位但無相關技能或技能過時的職工,普遍開展定向初、中級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符合條件的納入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計劃,對技能偏低的轉崗職工,重點進行中、高級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列入技師培訓等培養計劃。對有創業意愿的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重點開展創業培訓,利用各類創業培訓資源,開發針對不同企業類型、創業活動不同階段特點的創業培訓項目。
為保證培訓計劃質量,各地人社部門將建立并公布培訓機構名錄清單,引導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方式和培訓機構。加強對培訓機構和培訓過程、培訓結果的監管,督促企業建立培訓臺賬,詳細記錄參訓人員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培訓職業(工種)、培訓時間、考核成績、技能等級和聯系方式等,同時對上述人員開展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對其中零就業家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在培訓期間可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生活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