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6年12月21日
●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置設施從建設到運管、確保達標排放,由住建部門負責
●巡查和制止露天燒秸稈行為,主要由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負責
●耕地污染防治與修復由農業部門負責,國土開發造成土壤污染由國土部門監管
本網訊(劉宇男)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四川省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方案》明確,我省環保工作由各級黨委、政府負總責,多部門齊抓共管。12月20日,省環保廳主要負責人表示,環保、發改、住建等45個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進一步厘清了環保責任分工,劃清了責任界線,擰緊了責任發條,有利于形成齊抓共管的環保新格局。
根據《方案》,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環保工作負總責。組織部門在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選拔任用中,將把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生態效益等情況作為考評重要內容。
縣級以上黨委負責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組織開展環保督察(檢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考核,強化環保責任追究。縣級以上政府對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組織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等環境污染防治,保障城鄉飲用水水源安全,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等。
《方案》強化了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防治轄區內秸稈焚燒、畜禽養殖等面源污染以及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的職責。農村垃圾的收集和轉運、社區和集中安置區的污水處理,也由鄉鎮黨委、政府組織實施。
黨委和政府的35個職能部門、8個中央駐川單位及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也在環保工作中各司其職。
從發展布局和發展方式上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發展改革部門承擔合理確定發展布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等責任,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等工作。
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全省環保工作。負責起草地方環保立法草案,擬定環保政策、規劃,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統一監管大氣、水、土壤、噪聲、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化學品的污染防治,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目標考核。
環保職責分工,有利于打好全省污染防治“三大戰役”。以治霾為例,針對揚塵污染,建筑施工揚塵、城區內道路揚塵歸住建部門管,公路揚塵歸交通運輸部門管。秸稈禁燒中,巡查和及時制止露天燒秸稈行為主要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農業部門指導秸稈資源化利用,環保部門強化禁燒督查。公安部門負責淘汰黃標車、老舊車。群眾發現餐飲油煙污染,可向住建部門投訴。
治水戰中,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置設施從建設到建成后的運營管理以及確保達標排放,均由住建部門負責。城市建成區的黑臭水體治理,也由住建部門牽頭開展。
群眾關注的飲用水水質,從飲用水源地—進入水廠處理—水龍頭出水三環節,由3部門分段監管。如對河流或地下水飲用水源水質存疑、對水廠生產環節存疑或對水龍頭出水衛生狀況存疑,可分別向環保、住建和衛生計生部門反映和投訴。
水利部門對重要江河湖泊有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的職責。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攀枝花釩鈦高新區企業向金沙江排污事件中,該市水務部門因未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監管好企業在金沙江亂設排污口問題,將被追責。
治土戰在“誰污染誰治理”前提下,由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土壤污染防治規劃及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由環保部門負責,農業部門負責耕地污染防治與修復,國土開發等造成的土壤污染由國土部門監管,城市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由國土和住建部門負責。《方案》明確了商務部門“嚴把招商引資環境保護準入關口”職責,篩選引入環境友好型項目。
相關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不認真履行環保職責,組織部門將會同紀檢監察機關、環保等部門依據《四川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處理和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