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局辦)為及時掌握全州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狀況,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行為,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服務效能,我州從2016年3月初起,在全州范圍內開展用人單位2016年度勞動合同簽訂工作。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企業法律意識。以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為契機,樹立服務至上觀念,進企業、到施工現場積極向企業負責人、勞資人員進行政策、法律法規講解宣傳36場次,幫助企業了解勞動合同訂立、解除等方面的法律知識, 協助企業解決用工管理中的問題,提高用人單位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認知度,依法規范用工管理。
二是轉變工作思路,變“你來辦”為“我去辦”。針對我州季節性用工較強的特點,人員流動較快,本著服務勞動者的原則,我州各縣安排專人上門指導工作,讓建筑企業“少跑腿”,為企業減輕了負擔,同時也贏得了企業對監察工作的支持和尊重。
三是做好基礎工作,加大矛盾糾紛查處力度。結合勞動合同簽訂工作,把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深入開展下去,向各用人單位下發農民工合同樣本316份、向農民工發放1862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手冊,督促各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自檢自查,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不斷建立健全勞動用工管理機制,促進全州勞務關系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