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局辦)州財政局按照省、州要求,日前,已將2016年第一批重點生態資金6.0228億元分配到各縣(市),州本級額度已通過競爭選項方式確定了州本級重點生態資金補助推薦項目;正按程序制定《關于推進財政資金統籌整合使用的意見(試行)》、《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方案》,以支持各縣(市)整合上級補助資金和自有財力用于開展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工作;結合我州實際,已建議將尚未納入生態補償范圍的443.7萬畝集體公益林地和集體所有并且自愿將商品林地轉為公益林地的部分納入生態補償范圍,按照集體林補償標準,適當提高濕地補償試點標準;已將2016年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資金32124.25萬元資金如實分配到各縣(市)和相關森工企業,請示省級將石渠、色達、甘孜等縣納入省級濕地補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