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任紅兵)今年以來,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州農牧局審批窗口在單位各職能科站的配合下,制作完善了州縣(市)審批事項辦事指南、辦理流程、示范文本、審查細則、申請表(書)、便民手冊等文本672個,出實招完善了全州農業行政審批基礎工作。
清理州縣(市)項目前置條件,明確州保留的前置條件33個,涉及17個審批事項,縣(市)保留的前置條件63個,涉及29個審批事項;清理規范許可事項限額,明確了2項許可數量限額目錄;清理省州、省縣(市)聯審項目,明確全州有省州和省縣(市)聯審事項共10個大項22個子項;逐項清理法定依據,按最新法律法規,明確了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等具體內容的法定依據;進一步完善審批事項辦事指南,所有事項辦事指南都由法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批決定證件、數量限制、聯系方式、注意事項等十大要素組成;逐項制作示范文本和辦理流程圖;逐項制定審查工作細則,統一申請材料受理、審查、現場勘查、現場核查、專家評審、審批等環節的規范表述用語及其審查要點和評審細化標準;按州政務中心要求,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逐項制定了便民手冊。